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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2月4日 星期一

感謝。

交往的兩個人,該不該為了對方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、為了對方,逐漸失去自己原有的個性、磨去原生的稜角?



我覺得應該會有兩種(或以上)持相對意見的人吧。



有的人說,我很愛他,所以他想我怎樣,我就應該遷就他;有的人說,他要是真的愛我,他就應該包容我的一切,因為那才是真正的我。



我自己的經驗,比較是傾向前者,不過也不能說是完全認同。



真的喜歡對方、真正認真看待一段關係的人,不會意氣用事,動輒以分手相脅。這當然不是說要忍氣吞聲、無怨無悔,我認為,我們都為了對方而有些許的讓步,但是並沒有因此而失去自我。
因為我所做的調整,是為了她,而不是為了別人。至少至少,如果你有因為這樣讓自己變得更好,那就不應該抱怨,而是應該感謝對方。

謝謝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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